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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现代远程教育优秀校外学习中心评选办法(试行)
时间:2011/12/19 00:00:00作者:

我校现代远程教育 优秀校外学习中心评选办法(试行)

  为了促进我校现代远程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高现代远程教育质量,推行优秀校外学习中心的教育工作经验,鼓励和促进校外学习中心的健康发展,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全国各地设立的经当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审批及年检合格的校外学习中心。
  二、评选条件

  (一)办学方向明确
  校外学习中心的办学方针能够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校外学习中心的依托单位能够针对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运用长远的发展眼光,为校外学习中心的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上的保证和支持。
  (二)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1.能严格按照我校网络教育学院统一印制的招生简章和工作安排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
    2.大力开拓生源,招生工作有新举措,能够完成或超额完成招生计划,办学规模逐年扩大;
    3.校外学习中心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工作连续性强。
  (三)规范管理、质量有保证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招生、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并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能够根据《我校网络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1.按时参加校外学习中心工作研讨会和学院组织的其它会议;
    2.根据学院要求,按时上报各种文件材料和信息;
    3.学生管理到位:组织学生能按时报到注册,及时上报学籍处理情况,学籍档案齐全,准确;
    4.教学过程管理有保障:
   (1)教学档案健全;
   (2)定期为学生面授辅导答疑,完成实践教学环节;
   (3)严格考试管理,有监考记录,考试成绩真实;
   (4)有作业收发,批改,登记记录和学生考勤记录;
   (5)教师聘任制度健全,手续齐备;
   (6)毕业环节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到位,毕业生信息准确无误,颁发毕业证书有签收记录。
    5.经费支持到位: 保证教学,招生等相关工作的经费到位,及时与学院结算协议经费。
  三、评选办法
  (一)自评
  符合评选条件的校外学习中心,撰写自评报告,在校外学习中心工作研讨会上进行交流评比。(自评报告中要附上评选条件中必备的材料复印件)
  (二)评选
  学院根据各参评校外学习中心的自评情况结合综合考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评优小组进行评选,每次评选4-8个优秀校外学习中心。
  (三)评选期限
  每两年举行一次评选活动。
  四、评选比例  
通过评选,每两年产生2-4个优秀校外学习中心。
  五、奖励
  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措施。
  (一)颁发《我校网络教育学院   年度优秀校外学习中心荣誉奖牌》
  (二)我校网络教育学院为优秀校外学习中心设立奖励基金,专项用于校外学习中心建设和奖励校外学习中心工作人员。
  六、说明
  本评选办法自2006年4月1日起开始试行,由我校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我校现代远程教育优秀校外学习中心评选申报表

学习中心

名称

 

依托单位

 

审批时间

 

最近一次年检情况

 

办学方向


办学规模

招生宣传情况

 

组织生源情况

 

05春招生人数

 

05秋招生人数

 

06春招生人数

 

历届招生累计人数

 

招生工作有新举措


规范管理

执行办学政策情况

 

办学文件存档情况


参加学院会议情况

 

上报文件材料情况


上报其它信息情况

 

学生报到注册情况

 

学籍管理情况

 

教学服务

教学档案是否健全

 

辅导答疑情况


作业收发批改情况


考试管理情况

 

辅导教师聘任情况

 

指导毕业设计情况

 

经费支持到位情况

 

学费收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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